日本史

第六章 缔造立宪政体

对伊藤博文而言,这是被其同人赞叹为他一生中最高荣誉的无比庄严的时刻。1889年2月11日晨,伊藤博文身着耀眼的西服,在满朝的日本贵族、国务大臣、县令、高级武官和外国外交官的注视下,朝日本天皇走过去,把写有日本新宪法的书卷呈献给天皇。天皇的御座安放在整修一新的宫中正殿铺着红地毯的高台上。天皇对这份文件既没有看也没有检查,立即交给了首相黑田清隆,后者“怀着深深的敬意接受下来”。天皇点点头,转过身,在新近谱曲尚非正式认可为日本国歌的《君之代》的乐曲声中离开了大殿。宫殿外,钟声齐作,大炮轰鸣。在持续了短短几分钟的仪式中,明治天皇把《大日本帝国宪法》赐予了国民。 然而,正如仪式的象征性所表明的,天皇和这个新“国家基本法”的实际准备几乎没有关系;它的起草者是伊藤博文,他已经耗费了近十年时间来斟酌、草拟每个用语,但他并不是在风平浪静的隔绝状态中做这项工作的。就在伊藤博文和其他明治政府的领导人考虑、起草宪法的那几年里,论战的风波一直在他们周围盘旋,因为他们的许多同胞也试图对国家新法的内容施加影响。如果日本想走“文明开化”的口号所希望的发展之路,想向西方证明自己值得尊敬,值得获取近代国际社会内部的平等待遇,那么几乎每个人都同意宪法的颁布就是最基本的要求。 执政者对宪法和代议制政府的思考 最终承担起草日本宪法的任务的伊藤博文,并不是明治政府的新领导人中认真考虑这个文件的第一人。这个荣誉应归于撰写了允诺“广兴会议”誓文的长州人木户孝允。他作为岩仓使节团的成员时,在国外花了很多时间考察西方的政治制度。他在欧洲了解到的情况使他相信立宪政体和代议制政府的实际功效。欧美领导人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他,木户孝允和其他执政者不要指望修改不平等条约,除非日本掌握西方政治文化理性化的特质。换言之,除非日本不再是个人独断专行的国家,而是成为西方眼中依照理性的法律实行统治的国家。而且,在木户孝允看来,西方政治制度的巨大活力源于人民自愿给予政府的普遍支持。他认为,假如明治新政权能制定一部宪法,让负责任的公民也加入政府,它也可以鼓起人民的干劲和热情。同样的,他相信,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一部有效的宪法,就永远无望实现内部的统一,从而也就总是处于遭受外国干涉的危险之中。木户孝允相信立宪政体有许多好处,因此一回国就写了他对制定宪法的建议书,1873年11月交给其同僚参阅。在那份文书中,木户孝允概括地论述了以天皇为权力的本源,国务大臣以君主的名义行使权力,两院制议会履行立法职责的立宪体制。 不久,明治政府的其他领导人开始致力于宪法的创制。19世纪70年代中期,政治精英中特别具有影响力的大久保利通认为,在精心限制和严格界定的权力分配之下的君主立宪政体可以“建立治者与人民之间的协调一致”。1875年2月,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和伊藤博文在大阪举行了一次讨论立宪政体的会议。在大阪会议上,年轻的明治领导阶层决定设立元老院讨论立法、审议宪法,定期召集地方官会议讨论地方管理和税法。1875年4月,诏书宣布了这些措施,并允诺依次审慎地采用立宪政体。 截至1880年,主要由法学学者以及1869年列为华族的人组成的元老院,已经准备好了一套供执政团考虑的提案。从广义上说,这份草案遵循了欧洲立宪政体的基本模式。由此,天皇将被授予海陆军的最高指挥权和任命国务大臣以及宣战、媾和、缔约等权力,其他权力则将分给不同机构。草案提议立法的职责由“天皇和议会分担”,上议院有权弹劾大臣,下议院独掌审批年度预算的大权。 元老院的某些提案,尤其是它把大权授予议会的想法,和明治政府大多数执政者意见相左。提倡文明开化的人如木户孝允和大久保利通欢迎宪法和代议制政府的出现,但是正如1872年天皇致格兰特总统的信中所阐明的,明治领导人计划采取谨慎的、切合实际的行动。他们不想盲目效仿欧洲的典范,相反,他们想“选择”那些“最适合”日本的外国制度加以采用,以便既能适应日本的历史经验,又能有助于将来改革目标的实现。因此,在19世纪70年代晚期的政治论争中,核心集团的成员赞成保留天皇制,严格限制将来任何立法机关的影响。对他们而言,自7世纪日本国家形成以来一直作为国家柱石的天皇,是在风云变幻的时代保持国家持续性的希望。他们坚决主张,作为日本的元首和所有政治权威及合法性的根本源泉,天皇必须保留下来。 在1880年和1881年春之间,7名主要参议就元老院的草案提出了个人意见书。执政者中最年长的岩仓具视,认为草案的想法“太不日本”而不予理睬。他鼓吹加强天皇的特权,给予天皇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的权力,使政府在财政上独立于议会。通过征兵制建立了新式军队的山县有朋对此表示赞同,并乐于分担责任。他写道:“如果我们逐步设立国民大会,坚决制定宪法,做到上述几点,那么民心憎恶政府、不服从政令、不信赖政府这三种弊病将来就能治愈。”但是他又说,在这种情况下,“对应拟定宪法,国家应由万世一系的天皇永远统治这一点不容置疑。”伊藤博文也同意,天皇以及由天皇任命的大臣应该成为将来任何政治安排的重心。他还提出一定要慎重考虑、精心规划,他说“我们不能匆促设立议会,这不意味着我们治人者想长期掌握国家大权,占据最高职位。虽然如今很适合召开议会、设立君主立宪政体,但我们不能做任何严重损害国体之事。我们必须先打好稳固基础,然后树立基柱,最后盖起房子,这一切必须依次进行。” 反对的事例和纷纭的论争 19世纪70年代,许多日本平民受到“文明开化”说的激励,赞同明治领导人关于代议制机构可以开创日本崭新、美好未来的说法。不过,他们信奉更加开明的宪政思想,而且希望以比伊藤博文及其同人更快的步伐前进。1873年秋,作为太政官内部心怀不满的参议之一,板垣退助也在有关朝鲜政策的激烈争论之后辞去职务。但是,与江藤新平和西乡隆盛举兵反对他们以前的伙伴不同,板垣退助回到了故乡土佐并成立了“爱国公党”。作为党魁,板垣退助起草了一份建议书,于1874年1月递交给政府。建议书批评了东京官僚的专权恣肆,提出了“无代表则无税”的原则(这一思想产生于英国,又译“没有代表权不能征税”、“无代表不征税”、“没有代表则无税”等。——译注),要求立即设立“民选”议会,并授予其统治大权。 1874年板垣退助游离于权力中心之外后,许多日本人更多地把他的“土佐建议书”看作一种自私的政治攻击,认为他只是妒忌萨摩、长州二藩出身的人,即所谓的“萨长藩阀”试图独占大权,而不是对西式自由主义的嘹亮召唤。然而,无论板垣退助的动机是什么,他的建议书立即得到了无数前武士的支持,他们对执政者试图通过征兵建立军队和取消俸禄极为不满。许多地方的前武士都乐意并急于探索自由、民主、代议制政府等概念的含义,于是很快组织了一些政治团体鼓吹国会,同时也试图通过发起信用合作社和提出管理新办商业企业的建议,来改善武家的经济条件。1875年,板垣退助以他成立于一年前的,按照塞缪尔·斯迈尔斯关于成功的建议命名的“立志社”为核心,建立了“爱国社”,希望能协调全国各地涌现出来的不同组织的努力。 19世纪70年代中期,知识分子、城市居民和村民开始提出他们自己对“自由和民权”的要求。随着民权运动热情的高涨,越来越多的普通日本人加入到各地城镇和乡村涌现出来的政治团体中。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截至19世纪70年代末为止,全国约有1000个这类组织定期集会,把商人、手工业者、劳工和农民聚集在一起听演说,讨论当时的主要问题。人们可以就从政治时事到经济、历史,以及由女性激进主义分子如岸田俊子、福田英子等提出的天赋人权学说和当代妇女需要之间的关系等的所有话题相互辩论。 许多团体都在议程上为新宪法和议院问题保留了特殊位置。随着关于将来政治制度的争论不断展开,由不同社会地位的人参加的民权运动的领导人提出,明治维新的基本目的是促进人民的普遍福利。他们还进一步宣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设立自由、广泛的代议制机构。而且,一些地方性政治俱乐部的成员还花了大量时间,研究西方政治思想的经典著作,比如约翰·洛克的《政府论第二篇》、让—雅各布·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等。以这些作为思想源泉,在民权运动中,人们把历史视为独裁政权和日益上升的民权之间的斗争,提出主要来源于西方的把主权赋予人民而不是君主的天赋人权学说的宪政观念就不足为奇了。受此启发,出身前武士家庭、现已务农的河野广中,在福岛县丘陵地区成立了政治团体“石阳社”,其章程中一开始就声明:“我们走到了一起,因为政府应该为人民、生命的固有权利和个人自由而存在,它们比山高,比海深,将在世间永存。” 令人讶异的是,一些地方团体不仅讨论宪法问题,而且坐下来集体起草他们自己的宪法。迄今为止,历史学家已经发现了大约30个私拟宪法。虽然这些宪法草案的具体条款有很大差异,但从总体上看,人民拟订的宪法所提出的分权方案比伊藤博文和明治政府其他领导人设想的更为开明。东京西北部山区小镇五日市,有一个团体学习和讨论有关宪政学说,主张保证人民享有公正、自由、幸福的权利,把广泛的权力赋予国会,包括批准条约、否决任何侵犯人民自由的行政或国家行为的权力。 不仅如此,大多数新政治团体还呼吁以比1875年诏书允诺的“依次审慎”更快的速度颁布宪法。19世纪70年代末期,当民权运动获得发展的契机时,千叶的一位农民樱井在东京一份主要报纸上尖锐地批评政府在宪政问题上采取渐进法,并进一步号召日本的普通百姓一起投入旨在迫使明治政府领导人成立代议制政府的请愿运动,人们群起响应。1880年3月,当“爱国社”召开半年一次的大会时,来自24个县的数千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带来的请愿书上有10万多个群众签名。与会代表把“爱国社”更名为“国会期成同盟”,发誓要发动一场基层群众运动。到年底为止,大约已有25万群众在12份请愿书和42份建议书上签名,要求立即成立代议制政府。 明治政府采取了做出适时让步和颁布法律条例进行压制相结合的手段,试图安然渡过问题日益棘手的难关。木户孝允邀请板垣退助参加1875年1月的大阪会议,希望通过答应成立代议制政府使这位不满的土佐武士重返政府。三年后,为了应付民众越来越强烈的成立代议制政府的要求,政府设立了府县议会,每年召开为期一个月的会议商讨审议县令提出的议案。另一方面政府又于1875年6月颁布了《新闻条例》,授权警察可以勒令任何一家发表了被认为对公共秩序造成威胁的言论的报纸停刊。1880年4月制定的《集会条令》,则严格规定所有公共集会必须经警察允许,讨论的议题必须经事先批准,并且剥夺了士兵、警察、教师、学生参加政治集会的权利。 然而,政府的强制措施未能遏制全国范围的请愿运动,在1881年的危机中事态发展到了高峰。肥前藩出身的前志士大隈重信曾经提出一些财政方面的意见,但在帮助新政权巩固权力上没有奏效。他在立宪问题上和他的参议同僚意见不一,最终酿成了这次危机。大隈重信在其对元老院所拟草案的意见书中,附和了民权运动提出的更激进的要求,建议日本采用英国式的议会制。大隈重信和他的同僚完全不同,他赞成把主要的政治权力授予民选议会以及由在议会中占多数的党派组成内阁的宪法方案,而且,他还劝告其同人立即行动,争取来年举行选举。 这些提议引起了其他参议的警觉,而当大隈重信反对他们出售为了开发北方岛屿的经济潜力而成立于1869年的北海道开拓使的官产时,他们更加不安了。开拓使运作了十年而没有盈利,其长官黑田清隆提议把开拓使的财产按名义上的成本价,以无息分期偿付的条件出售给以他的一位萨摩老友为首的商会。出售的条件泄露出去后,大隈重信和其他民权运动成员在愤怒中爆发了,伊藤博文及其参议同僚身陷批评的旋涡之中。1881年10月,他们罢免了大隈重信的官职,同时为了平息舆论,取消了这次官产出售,并安排天皇发布诏书,宣称“兹定于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召议员,开国会”。 伊藤博文起草宪法 1881年10月12日,天皇戏剧性的诏书促使执政者行动起来。在此之前,岩仓具视已经花了一个夏天的时间,制定了一套使执政者得以继续控制即将试行的代议制政府的宪法纲领。他的思考聚焦于普鲁士,认为在先进的西方国家中,普鲁士是最适合日本的宪政样板。